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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很久很久
愛一個人的定義是什麼
是將那個人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還是那個人無論是什麼樣子你都喜歡
只要是那個人就好
一開始的喜歡原本就是你所見到的模樣
可後來怎麼就變了呢
在我眼裡
真的愛一個人
我就願意接受他的所有
好的 壞的 我全都接受
而不是強制的要求他變成我心目中理想的模樣
這是我想要的沒錯
但 這也是對方想要的嗎
這樣的感情 真的能夠持久嗎
只有一方單方面的在改變
變成一個自己都不喜歡的樣子
快樂嗎
的確
我樣樣不如別人
我沒有好看又可愛的臉蛋
我沒有纖細又苗條的身材
我沒有聰明又靈光的腦袋
我沒有完整又顯赫的家庭
可是 我真的就比別人差了嗎
我不可愛 不漂亮 但也不是長得對不起觀眾啊
我身材不好 我可以減肥啊 我可以運動啊
不是說胖子都是潛力股嗎
瘦下來分分鐘變女神了不是嗎
我不聰明 我可以提升自己啊
我總相信 時間不會虧待我的付出
出身並不是我能選擇的
我以為兩個人在一起
是互相磨合
是互相體諒
是互相讓步
是互相諒解
可你卻說我總把一切想得太簡單
做人簡單些 不好嗎
何必搞得那麼複雜
我不羨慕在街角擁吻的情侶
而是年過花甲
依然兩手緊握的老伴
生活不易
不是每人都能活成你想要的模樣
十指都有長短
人沒有完美
若一味的要求別人跟著你的步調走
按照你的思想生活
那麼 那個人該有多累啊
那個也是人啊
不是玩偶呀
如果活成了你想要的樣子
卻丟失了原本的自己
若是哪天的一句Game Over
那個為你把自己變得陌生的人
除了滿地心殤
還剩下什麼了呢
忘了原本的自己到底該是什麼樣子的
而現在的這個樣子
連自己都不喜歡
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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